沈堯老等2人
立契人:沈堯老、沈錦生, 葉清源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1805~1805
長:48 x 寬:46 (cm)
立賣杜絕契人觀音下里仁武庄沈堯老錦生有承祖父開墾水田七分帶青埔十四坵坐落仁武庄頂中圳帶昶番七分年納正供粟二石七斗五竹另馬料粟八石又水田一叚受種子五分六厘在頂中圳年專納料粟四石三斗二升正其田二叚共四十九坵東至謝家田西至柯家田南至坑北至圳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費用先盡問房親人等不能成就外托中引就向與郡城內葉清源出頭承買三面言議定時價銀三佰五十大元其銀即日仝中收訖其田隨付銀主□耕掌管永為己業一賣千休日後子孫不敢言贖言找保此業□係堯等承祖父物業與別房親戚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交加來歷及拖欠舊租如有不明等情堯自出頭抵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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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號:19970010160
本物件為西元1805年(嘉慶10年)沈堯老等2人立賣杜絕契,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觀音下里仁武庄沈堯老錦生,有承祖父開墾水田7分,帶青埔14坵,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仁武庄頂中圳,帶昶番7分,年納正供粟、另馬料粟8石,又水田1叚,年專納料粟。因乏銀費用,將此業賣與郡城內葉清源,交易金額為價銀350大元。正供,係指法定的賦稅。清代臺灣漢人的開墾土地課稅,在劉銘傳實施清賦前由大租戶向官府繳納,稱為正供。此水田年納正供粟、馬料粟,郡城內葉清源買下此田業後,必須一併繳納正供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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